南京市秦淮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的全国29个县(区)试点项目之一。2019年,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秦淮区政府广泛调研,深入论证,依据政策,创新思维,采用“大小搭配,集中打包,统一招标,统一签约”的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切实贯彻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的要求。
创新管理模式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改革
对于公共机构来说,希望体量小、节能量少的建筑能够通过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降耗。对于节能服务企业,更希望参与体量大、节能率高建筑的节能改造,这就形成了公共机构和节能服务企业在需求上矛盾。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秦淮区政府充分利用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区的契机,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创新,利用集中统一,很好地解决了这一矛盾问题。
秦淮区集中统一组织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共包括6个公共机构:区政府两栋办公楼(太平南路69号和秦虹路1号)、苜蓿园大街112号社区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用房、区人民法院、止马营卫生服务中心,总的改造面积近12万平方米。其中,体量最大的是区政府太平南路办公区,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体量最小的是区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单体节能改造内容最多的是区政府太平南路办公区,改造内容共7项,改造内容最少的是综治中心和止马营卫生服务中心,均为单项改造。从节能效果看,节能量最高的是区政府太平南路办公区,每年约70.25万kwh,社区服务中心节能量较低,每年约7.26万kwh;节能率最高的是人民法院,约20%,节能率最低的是综治中心,约7%。
秦淮区政府对这6个公共机构集中打包,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进行能耗评估,制定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改造方案,统一招标和签订合同、统一对综合节能率进行核定等。其中,在招标和合同签订环节,区政府统一请第三方招标代理拟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文本,统一招标。参与投标的企业不能单独对区政府某一个办公区单独进行投标,需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还应承诺综合节能率。经过统一招标,最后由节能服务企业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根据6个公共机构能耗费用支付渠道和项目主体,统一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秦淮区此次开展的项目,区政府3个区与中标节能服务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区法院与中标节能服务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止马营卫生服务中心与中标节能服务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
6个公共机构的改造内容共涉及7大类,包括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热水系统、食堂风机、数据机房、智慧机电运维平台、生活用水系统。改造后部分实景以区政府太平南路办公楼为例:
运维管理平台
该大楼重新搭建智慧机电运维管理平台,并与原能耗监管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对空调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和能耗监测系统等的集中管理,实现机电运维管理,提高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
空气源热泵热水器
大楼增加空气源热泵机组替换原有电热水器,作为洗浴及厨房热源。
水泵变频动力柜外观图
PLC智能控制柜内部图
对大楼的冷热泵机组、水泵及末端风盘搭建智能群控系统,实现按负荷需求动态调节的优化控制。
秦淮区集中统一组织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共引入社会资金约500万元。通过各项节能措施改造后,能源消耗将明显降低。经估算,该试点项目总节能量预计约151.17万kwh/年,折算483.74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88.4吨。
深挖潜力创新模式实施节能降耗改造
部分公共机构建筑由于建设年代长、设备老化严重,改造需要更换空调主机、建设综合能源管理平台,而这两项投资都比较大、节能量少,节能服务企业收回成本时间长,无法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获取合理的节能利润。为了全面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南京市从实际出发,改变观念,创新做法,形成了“工程+合同能源管理”的新模式。秦淮区先采用财政资金对部分老旧设备进行改造(空调、电梯、节水器具、能源监管系统等)。在此基础上,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对照明系统、暖通系统智能控制、热水系统智能控制、能源管理系统等进行综合性改造,既保证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又是保障节能服务企业合理的节能利润。
南京市坚持将能源审计作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并列入绩效考核指标。正是通过能源审计,秦淮区才能在短时间内通过分析,确定集中打包的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邀请第三方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对项目进行详细的现场调研,掌握项目的用能系统设备及用能管理情况,并结合近几年的用能数据对用能系统的现状进行诊断,找出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挖掘出每个项目的节能潜力,对能耗基准进行评估,对制定节能技术改造方案,确定分享年限,给出了科学合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