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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诈骗团伙发布虚假“软文” 不到一年牟利1.2亿
2020-11-16 06:56:00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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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图文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他们通过制作传播“虚假营销软文”,帮助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来牟取暴利。近日,泰州姜堰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特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一举捣毁犯罪团伙位于福建福州、三明等地的多个窝点,抓获112名涉案嫌疑人。据了解,截至案发,该团伙不到一年时间非法获利1.2亿元。

通讯员 张玉成 程斌 洪涛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毛晓华

今年8月,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网安大队民警通过工作发现,“泰o州看看”“泰o州趣闻”“泰o州焦点事”等几个冠以“泰州”地名的微信订阅号频繁发布一些关于壮阳鹿鞭膏、减肥产品等引诱消费性质极强的产品营销软文。这些微信订阅号部分为个人注册,部分使用个体户身份注册,警方分析这些虚假营销软文很有可能不实。

民警梳理发现本地已接报多起网购“假货”的警情,均与上述公众号有关。10月10日,姜堰市民李先生报案称被网络诈骗,其所买的“三无”保健品也是“泰o州焦点事”所发图文介绍的商品。经过缜密分析,警方确认这些涉嫌帮助实施网络犯罪的“本地自媒体”背后实则是一个以福建人周某为首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10月29日,姜堰警方组织警力奔赴福建福州、三明两地同时收网,成功捣毁该犯罪团伙的4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12人,现场扣押作案用电脑50余台,手机700余部,及时冻结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

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归案后,对其通过发布虚假营销软文,帮助其他诈骗团伙“吸引”受害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周某交代,2017年其注册了尤溪智迪、尤溪云盛、尤溪致远、福州嘉迪等4家网络公司,起初是做正规的广告流量业务,但效益也不好。2019年底,他发现一些同行公司做“虚假营销软文”竟一夜暴富。尽管知道这些同行是在帮助他人实施网络诈骗,营销软文中涉及的“产品”都是诈骗团伙的道具,但为了牟利,周某还是纠集家中的几个亲戚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据了解,周某团伙发布的“营销软文”文章尾部均留有相关诈骗集团实施诈骗专用的联系方式,帮助引诱受害人添加好友实施诈骗。

经过民警统计,这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主要利用员工的家庭成员注册的各类个体工商户主体开设微信公众号,团伙成员再通过为多个网络诈骗团伙提供营销推广服务并收取费用。截至案发,该团伙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数量已达到了5000多个。

据周某交代,他们一般根据营销“产品”的售价与诈骗团伙商定推广费用,通常是按营销软文每个点击量几毛到几元不等的价格收费,有时一天的收入就能达到数百万。而从2019年底至案发前,该团伙已累计非法获利1.2亿元。

目前,该团伙包括周某在内的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本案侦办工作得到了腾讯公司微信安全团队大力支持,警方现已联动腾讯公司对涉案公众号依法开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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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缪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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