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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增两类遗嘱,咨询者不少
2020-10-21 07:22:00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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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如何操作尚无司法解释,相关机构办理很谨慎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与现有继承法相比,《民法典》新增了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两种形式。记者了解到,对于新增的两种遗嘱形式,目前咨询者不少,但因《民法典》相关的细化司法解释尚没有出台,多数人仍然采取之前的遗嘱形式。

见习记者 陈子秋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邓雯婷 顾元森

不少人前来咨询,相关机构办理谨慎

根据《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新增了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两种形式,我们也接到过不少关于这两类遗嘱的咨询。”江苏博爱遗嘱库相关负责人贺梦莹告诉记者,再过两个多月,《民法典》就正式施行了。对于遗嘱继承这方面的内容,不少人都很关心,最近有不少老人咨询关于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的内容,还有人咨询现在能不能办理这两类遗嘱,不过目前尚没有人这么做。

贺梦莹告诉记者,虽然《民法典》增加了两种遗嘱形式,但还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以打印遗嘱为例,起草人、打印人、见证人应该如何操作,如果继承人对形成的打印遗嘱有异议,诉至法院,法院肯定要结合具体情况来认定。因此,目前只是咨询的多,但还没有人付诸操作,毕竟不管是立遗嘱者,还是办理遗嘱的机构,不但要合法,还要避免出现相关漏洞,以免在将来的继承问题上产生纠纷。

记者了解到,目前博爱遗嘱库只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这两种形式,而且全程录音录像,在具体操作上已经比较成熟了。虽然现有继承法承认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但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麻烦。比如,办理房产继承时,继承人很难将见证人也带到房产部门,对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说,相信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的效力,存在具体困难。

贺梦莹告诉记者,外地法院曾有过具体判例,即如果打印遗嘱有足够证据证明,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自书或者代书的形式要件,可以认定遗嘱有效。认定过程需要结合遗嘱订立过程及其他证据来综合认定。

《民法典》施行后,遗嘱办理机构应该会视情况办理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在现有遗嘱形式上结合新的遗嘱形式,这样一来,在法律效力上就比较完善了。”贺梦莹说。

公证遗嘱不再效力优先,但仍有优势

《民法典》为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以更好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那么,以后办遗嘱还要公证吗?

南京公证处公证员李雯介绍,根据《民法典》,遗嘱的有效形式包括新增的打印遗嘱、录像遗嘱,还有原来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目前,公证遗嘱如果想修改和撤销,只能通过公证的形式进行,而当《民法典》生效后,其他形式的遗嘱也可以变更为公证遗嘱。

“我们建议当事人采用公证的形式办理遗嘱。因为经过公证的法律文书具有更好的证据效力;公证机构能够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充分证明;公证员都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对遗嘱办理有着丰富的经验。”李雯说,“另外,公证行业建立了全国联网的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当事人手中的公证书毁损或灭失后,还可以调取遗嘱材料。”

标签: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
责编:李旸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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