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在即将实现千百年小康梦想的今天,让我们一起“数说”小康幸福路!
江苏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
改革开放前,对农村贫困人口主要采取救济救助方式。
到1978年,初步建立以社区“五保”制度和农村特困人口救济为主的农村保障体系。
1991年,省委、省政府下发文件,确立开发式扶贫方针。
1992年,对苏北10个县人均年纯收入在400元以下的57个贫困乡镇,派驻社教与扶贫工作队,拉开了我省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扶贫开发的序幕。
2006年起先后组织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脱贫攻坚工程、脱贫奔小康工程和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
从“六五”到“十三五”,扶贫标准先后由400元、800元、1500元、2500元、4000元提高到现在的6000元。
在“十二五”末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的基础上,到2019年底,全省99.9%共254.9万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稳定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和6000元标准,82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达到18万元标准,12个重点帮扶县(区)全部“摘帽”退出,经济薄弱地区面貌显著改善。
“十三五”期间,苏北地区低收入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超过20%,比同期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近10个百分点。省里先后实施5轮农村民生实事工程,2019年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专门出台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1+5”政策举措,经济薄弱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低收入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基本实现。
2020年以来,全省按照“扫尾、巩固、衔接、探路”的要求,3月,派驻了新一届省委驻县(区)帮扶工作队;4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帮扶防止返贫的实施办法》,截至9月底,全省共排查出易返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共25476户79395人,并逐一落实了相关帮扶政策。7月,印发了高淳区等6县(市、区)及宿迁市《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方案》,形成了“1+6”试点格局。7月底,完成了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省级重点核查,共摸底排查建档立卡脱贫农户约96万余户、255万余人,重点排查1383个经济薄弱村,梳理排查出的236个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措施。
站在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上,江苏将继往开来踏新程,重整行装再出发,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继续为全国扶贫工作贡献更多“江苏智慧”“江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