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告,授予泰州市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泰州是继苏州、无锡之后,全省第三家创建成功的设区市。目前姜堰区、海陵区已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高港区、兴化市已创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区)。
近年来,泰州上下深入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935”行动计划,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63”专项行动和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均在全省名列前茅,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等国家级改革试点相继落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周俊鹏 毛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