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宋爱军)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将更好地满足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多样化需求,对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获得感、提高退役军人社会尊崇度、激励有志青年积极投身国防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要求,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眼经济社会需要,紧贴退役军人需求,逐步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
《意见》明确,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主要包括适应性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个性化培训等,符合条件退役军人除适应性培训和创业培训外,可再选择一种教育培训方式。退役军人可自行选择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地点和专业,并按规定享受学费(培训费)、食宿费、奖学金等补贴。
《意见》指出,要落实退役军人单列计划、单独招生、考试加分、免试入学及学费和助学金资助、食宿费补贴等政策,建立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绩效评价体系,搞好就业推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