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报 》( 2020年10月12日 第14 版)
本报南京10月11日电(记者姚雪青)记者从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10月10日,该部门收回洪泽湖省管水域渔业生产者捕捞权,撤回捕捞许可,相关证书予以注销。
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技处处长李亚成介绍,根据要求,在洪泽湖省管水域作业的渔业生产者,应当于今年10月10日起全部停止捕捞作业。本次退捕范围为洪泽湖省管水域,其中包括成子湖、圣山湖及与洪泽湖相连的湖荡、湖湾、湿地,入湖河道以河口两岸连线向湖外延伸1公里处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