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徐州市医保局为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患者对药品的可及性,让重大疾病患者用药真正实现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积极探索推进谈判药品落地。截至2020年8月,徐州市仅纳入特药(含参照“特药”管理)及门诊按病种付费的高值药品,享受待遇的人员达到14034人次,发生药品费用6.51亿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4.61亿元,平均报销比例为70.78%。
“为确保广大参保患者的切身利益,我局积极探索创新,按照分类管理的思路,切实抓好‘四点’,促进谈判药品落地,以实际行动擦亮徐州医保‘风雨兼程 医保同行’服务品牌。”徐州市医保局副局长黄广振日前表示。
突出重点,将抗肿瘤靶向药全部纳入特药(参照“特药”管理)范围。截至目前,徐州市已将42种抗肿瘤靶向药纳入特药(参照“特药”管理)范围,其中包括33种国家谈判药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55%和50%;个人自付部分分别纳入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综合报销比例为70%左右。参保人员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责任医师、定点供取药、定点注射”的办法,在选定的医院或药店“一站式”刷卡结算,既方便快捷,又确保用药安全。
直面难点,探索创新按病种收付费模式。对适于门诊治疗、使用周期较长、年度(疗程)费用较高的药品,实行门诊按病种付费。现已推出肺动脉高压等9个病种,覆盖26种药品,其中国家谈判药品19种。徐州市医保局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本地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药品治疗领域、治疗周期、疗程费用等因素,确定各药品年度报销总量、各病种年度支付限额及报销比例。药品的使用、报销采取“事前审核”以及“四定”管理模式,加强就医、购药、用药等各环节的监管。
关注热点,扩大慢性病用药选择范围。该局将阿卡波糖等21种涉及面广、使用量大的药品,分别列入医保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创新药,将惠及全市适用人群。对于纳入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药品,实行事前病种评估、明确病种用药范围、定点购药取药的待遇支付和管理方式,实行精准管理,确保医保待遇的准确支付。
保障基点,多部门协同推进谈判药及时、按需采购。徐州市医保局、卫健委等多部门协同推进,敦促定点医院做好谈判药采购及保存,尤其做好注射剂类谈判药进院工作,积极推进医院药品“临采”机制,做到“有需必采”。医保部门对医院按规范使用新纳入的谈判药费用,不占当年医保总额;卫健部门把医院落实谈判药政策情况,纳入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不定期重点检查和重点专科评审等范围。
仲育田 胡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