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7月28日讯(记者 拾冠之 苑青青) 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实事。7月28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草案修改稿)》。草案此次明确提出,小餐饮不得使用法律禁食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以及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
20余万家“小馆子”,占全省餐饮半壁江山
近年来,以小吃快餐为主的小餐饮市场,凭借种类繁多、消费价格低、地方特色浓等优势,在餐饮行业内发展迅猛,上“小馆子”也是人民群众日常餐饮消费的主要场所。据统计,当前全省有小餐饮209000余家,占全省餐饮总数的近42%,几乎是省餐饮行业的半壁江山。
什么是“小餐饮”?草案指出,小餐饮是具有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六十平方米以下、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但是不包括单位食堂和餐饮连锁企业分支机构。
据了解,全国通过立法加强对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有22个省出台了小餐饮管理地方性法规,委员和代表们在分组审议草案时认为,一直以来,江苏非常重视对小餐饮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如今通过加快立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实现小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工作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非常有必要。
馆子里必须悬挂信息卡,从事外卖得标注
为增强小餐饮经营者的安全经营意识,草案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给合格者发放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卡上信息涵盖经营者名称、地址、举报电话等内容,经营者要将其置悬挂在就餐区醒目位置。
对于提供外卖服务的商家,还应在公示卡内注明。草案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与入网小餐饮签订安全协议,若发现其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至当地监管部门,对于严重违法者,第三方平台有权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入网的小馆子必须在外卖平台上主页位置公示信息公示卡和营业执照。
野味、自制生鲜乳饮品不能卖,严禁地沟油,防止气味噪音扰民
为保障食品安全,此次草案明文禁止小餐饮不得售卖自制生鲜乳制品,还指出不得售卖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
草案特别强调,禁止使用法律、法规禁食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并要求,不得使用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草案还严禁用餐厨废弃物,以及废弃油脂加工成的“地沟油”制作食品。
草案还对小餐饮的油烟、异味、废气、噪声提出要求,防止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草案更注重典型示范与品牌整体推进,提出区级政府可以采取优惠措施来支持小餐饮进入集中场所和街区经营,改善经营条件,创建优质品牌,发展特色餐饮。
为减轻小餐饮经营者负担,最大程度地满足办事便利化需求,草案规定了办理小餐饮备案所需信息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的,相关部门不得要求重复提供,同时规定营业执照和小餐饮备案应当同时办理或者一窗受理、一并办理,让小餐饮经营者“少跑路”、办事更方便。
在南京的首创立方小区,公共区域“变身”餐馆“后厨”,该现象已成为小餐饮业经营过程中的热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