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京不断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进展明显,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南京经验”。为适应新形势要求,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南京去年启动了对《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6月17日,记者获悉,经南京市政府同意,《实施办法》修订版自今年7月15日起施行。此次修订优化了加装电梯的许可手续,并强调要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坚持居民自治为主的原则。据悉,截至5月31日,南京累计2489部电梯签订书面协议,已完工975部。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张瑜
增设电梯应遵循“业主自治”原则
6月17日,记者从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获悉,截至2020年5月31日,南京市累计2489部电梯签订书面协议,2203部通过规划部门初审,1487部已办理规划审批手续,1277部已办理施工许可,累计建设1129部,其中:在建154部,完工975部。《实施办法》出台后,有力推动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随着工作深入推进,也逐步暴露部分制度设置不合理、申报许可不诚信、矛盾纠纷难化解等问题,需要对管理办法作修改和完善。去年9月,《实施办法》拟修订条款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南京市房产局也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各部门意见,市政府多次组织专题会研究。根据各方反馈的意见,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记者看到,与修改前相比,修改后《实施办法》突出了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治”原则,明确规范业主自治。按照“业主自治、民主协商”原则,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坚持居民自治为主,对业主书面协议内容以及矛盾异议处理进行调整和完善。具体修改的是第五条,修改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治’的原则,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 ”
优化许可手续,新增了违法诚信处置
据悉,此次修改还优化了许可手续。结合上位法修订和简政放权改革要求,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要件进行梳理,删除了没有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材料,进一步优化申请手续。《实施办法》修订版优化了不少手续,比如第十一条,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原本要求提供8项材料,修改后需提供4项即可。十二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原本需要7项材料,修改则删掉了2项。
《实施办法》修订版结合机构改革,按照政府搭建平台、提供优质服务的要求,对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更好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记者了解到,修订版将第三条第三项修改为,规划资源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管理工作。第六项修改为“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资金补贴政策和计划拨付资金”。
据悉,《实施办法》修订版还新增了违法诚信处置。作为第二十五条,相关部门按照《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等规定,运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及时查处不按标准规范设计、不按图施工、弄虚作假等行为。具体规定由市房产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