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强卫生健康服务是十项民生实事之一。落到实处,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哪些方面是今后的工作重点,人大代表们纷纷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省人大代表、鼓楼医院党委书记彭宇竹—— 构建“互联网+全生命周期”健康档案
省人大代表、鼓楼医院党委书记彭宇竹说:“近些年,鼓楼医院一直致力于创新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我们重抓学科人才建设,搭建相关的创新发展平台,加大力度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解决患者临床问题。因此,在两年的时间里,鼓楼医院在行业排行榜的位次提升了25位,这很不容易。”
彭宇竹表示,“我们现在做的事情,都是患者生病之后给对方进行治疗。但是,随着健康中国、健康江苏战略的实施,人口的大健康应该从预防开始,要从健康管理开始”。
随着AI人工智能的兴起,鼓楼医院正在构建“互联网+全生命周期”健康档案。彭宇竹说:“现在有大数据的支撑,人工智能可以深度学习,这比单纯靠医生的大脑判断来得更加准确。所以,我们的健康管理是通过‘互联网+’的平台,以全流程的闭环形式来管,而且还有定期跟踪,可以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彭宇竹表示,这是一个大工程,需要所有的医疗机构、预防机构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相关配套的政策规范共同起作用。
省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二医院副院长邵蔚—— 完善烈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
“烈性传染性疾病一旦暴发,波及面和危害性相当大,应对起来十分棘手。”省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二医院副院长邵蔚说,“以最近在武汉发生的不明原因肺炎为例,这个事情提醒我们,做好此类烈性传染病的应急处置工作刻不容缓”。
邵蔚介绍,“我们医院承担着南京市乃至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却缺乏符合国家要求的规范病房。所以,我希望能够尽快建设暴发性烈性传染病的医学隔离中心”。
同时,邵蔚还表示:“近年来,医患之间时有恶性事件发生。据国家卫健委的一项调整显示,90%的医务人员感觉到医疗工作压力和风险比较大。所以,我也希望通过营造全社会尊重医护工作者的良好环境,建立分类紧急预案制度、建立恶性人员黑名单等措施,提升医护人员的安全感”。
省人大代表、南京市中医院副院长陈庆琳—— 医务社工队伍应该有保障、更专业
省人大代表、南京市中医院副院长陈庆琳介绍,医务社会工作者主要面向患者及其家属、医院、社区提供专业服务,特别关注疾病的社会因素,以及心理和情绪因素,能够协助患者和家属解决医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障碍,实现对健康的促进、疾病的预防。
陈庆琳说:“目前,医疗服务需求激增,很多大医院超负荷运转,不仅医务人员压力大,医院现有管理体系一时也难以适应,服务患者不周、医患沟通不畅等问题带来了纠纷和冲突。此外,院后管理和康复护理相对缺席,预防和初期护理较为缺位,对医务社会工作的需求日益凸显”。
“南京多家三级医院都建立了医务社工专门职能机构,但医务社会工作在试点、推广和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障碍和不足。”陈庆琳表示。
陈庆琳建议,希望政府加快完善相关政策制定,更重要的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省人大代表、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 醉驾可以从行政处罚和党纪政纪处罚入手
“江苏要制定有关醉驾的规范性文件,我有一些建议。2019年年底,浙江制定了有关醉驾的规范性文件,提高了醉驾人员的起诉标准。但是,目前全国各地执法尺度没有统一。我认为,江苏要严厉打击醉驾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对社会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另外,对醉驾的处理还要分情况,行为情况不同、后果不同,处理措施和结果不同。”省人大代表、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说。
孙勇表示,目前基本都是用刑法来处理醉驾。但是,刑法资源宝贵,对一些情节、造成社会后果不是很严重的醉驾案件,建议不用刑法来处理,可以从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罚的角度入手,这样就可以节省大量的刑事司法资源。
据了解,根据现有的法规,醉驾行为一般会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适当罚金。孙勇说,“这种处罚措施虽然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扩大了刑法的处理范围,打击面过宽,也增大了社会的对立面”。
孙勇表示,江苏可以进行制度创新,从政府层面设立一个对于醉驾处罚的标准,针对江苏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处理办法。既能起到震慑作用,也能不浪费有限的刑事司法资源,达到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记者 景正华 见习记者 刘通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