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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缺位,物业管理该由谁管理?
2020-01-09 08:5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刘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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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9日讯(记者 刘丽媛)“目前,南京部分小区物业管理比较混乱,业主不满却找不到好的解决办法。”南京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南京市政协委员、民盟江苏省委基础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侯国新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今年他带来了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监管的提案。

  侯国新举例,有些小区由于物业管理不作为,造成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邻里矛盾较大,还有一些小区物业管理滥用职权,把一些车位高价租出去,本小区的业主反而无处停车。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往往不知道通过何种渠道解决,这主要是由于对物业的监管权责不够清晰造成的。侯国新说,我国针对小区物业有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规范,但是业主遇到问题到底该找街道、住建局或是其他机构解决,并不明确;对物业的主动监管也是缺位的,物业好与坏,主要靠物业公司的自我约束能力。因此,他建议明确一个部门负责对物业的监管,让物业行为更加规范。“物业管理差、社区关系不和谐,对大家的生活影响非常大,希望城管、街道等重视物业监管问题,保障市民有良好的社区环境。”

标签:物业管理;物业;业主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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