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25日讯(见习记者 刘通 周敏)10月24日,记者从南京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南京市医保局发布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四类人群缴费标准,涉及全市300余万参保人。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筹资标准及政策调整情况见右图。
由此可见,筹资标准总体保持稳定,相比2019年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方面,学生儿童筹资标准提高了20元/人年,其他三类人群保持不变;财政补助方面,目前,南京市财政补助标准居全省第一,是个人缴费标准的3.5倍,财政补助标准将继续按原标准执行,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支付能力。
同时,个人缴费标准实现统一。因制度整合前,原两项制度个人筹资标准相差较大,为缓解参保人个人缴费负担,2019年财政对原新农合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定额补贴,其中,老年居民补贴45元/人,其他居民补贴85元/人。2020年起,南京市将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实现医疗保险权利对等原则。
在做好在校中小学生医疗保障工作方面,将非户籍在校中小学生纳入参保范围,加大在校中小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力度。个人按“学生儿童”缴费标准全额缴费,保障在校中小学生的医保权益。同时,继续推进南京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对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在南京市就读的中小学生,可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南京就医时直接刷卡结算,享受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