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省消保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深入分析问题,省消保委通过公开数据收集、消费者问卷调查、征集志愿者收集信息等方式进行了事实固定。本次调查共涉及10个智能电视品牌,其中7个有开机广告。
消费者:超九成呼吁对开机广告进行整改
智能电视广告事关千家万户,影响非常广泛,消费者的吐槽也特别多,主要包括三大方面:购买前信息介绍不全面,开机广告影响消费体验,经营者行为侵权严重。
调查显示,48.88%的消费者表示是在购买后使用时才发现有开机广告,仅有12.29%的消费者是在购买前销售人员介绍的;仅有4.69%的消费者表示喜欢广告,觉得有趣,70.36%的消费者表示对电视观看有影响,不舒服;78.2%的消费者认为开机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90.66%消费者认为有必要对开机广告进行整改,维护自身权益呼声强烈。
分析:开机广告涉嫌侵犯消费者三项权益
省消保委分析,销售时未告知开机广告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开机广告不是智能电视启动必须的功能,消费者购买智能电视是为了收看电视节目,而不是为了每次开机不得不被迫观看商业广告。
销售时未告知开机广告或未能提供一键关闭功能涉嫌侵害消费者选择权。《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的选择权包括: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不能自主关闭,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通过出售加载开机广告的智能电视获得了不菲的广告费收入,而消费者却被迫每次开机观看广告。即便经营者销售时作出了告知,但该告知内容是消费者购买智能电视就必须接受无法自主关闭的开机广告,这对消费者而言显然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措施:省消保委将约谈涉嫌侵权企业
省消保委表示,下一步将要求电视生产企业规范行为,销售时以显著的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智能电视播放开机广告的功能,在未取得消费者同意时不得强行植入开机广告,不得限制消费者拒绝开机广告的权利;同时对消费者同意播放广告的情形下,提供一键关闭广告的功能。
另外,省消保委针对涉嫌侵权的电视生产企业,将通过公开约谈、限时整改等方式依法履职,不排除必要时通过公益诉讼等法律途径,坚决维护消费者整体利益。本报记者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