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近日,泰州市姜堰区纪委监委出台《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工作指南》,让监督职责有依据有方法一目了然,不再“够不到”“摸不着”。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第一职责,但因监督事项繁杂,难以见微知著、洞察重点。为让监督职责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精准发力,今年初,姜堰区纪委监委组织团队走访调查全区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于5月份制定出台了3万多字的《指南》。
《指南》围绕三大类26个事项,逐一明确监督目标、监督依据、监督重点、监督方法;结合26方面监督内容所涉制度规定,甄别责任追究情形及方式,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梳理、交办、核查,相关问题线索按程序予以处置。
前不久,姜堰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组发现一被监督单位一辆公车有运行轨迹,但未录入网上用车平台。随即,派驻组按《指南》索骥,依据应急用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第四项第三条“严格用车审批制度”,很快地对车辆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南》还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据统计,姜堰《指南》实施以来,已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5人次,下发监督意见书、专项督办单等18份,实现了监督效果的最大化。 钱宏斌 刘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