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江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近日,我市出台2019年下半年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根据《攻坚措施》,我市将采取更加刚性有力的40条攻坚举措,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攻坚措施》全文见A2版)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空气质量不容乐观,PM2.5降幅和优良天数升幅未完成省定目标,PM2.5不降反升,优良天数不升反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排名下滑。近期,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有关部门起草了《攻坚措施》。
据介绍,《攻坚措施》坚持“能用尽用、能快则快、能实必实、能严尽严”的原则,针对工业污染、车船污染、扬尘污染和臭氧污染4项影响南京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对症下药制定了40条从严管控措施。其中包括:(一)从严管控工业污染,切实加大减煤力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严控“两钢”大气污染排放,提高水泥、电力行业排放要求,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加快工业炉窑治理,严格实施错峰生产,加快“散乱污”整治;(二)从严管控车船污染,加快老旧柴油车淘汰,推动车辆结构升级,强化柴油车执法监管,全面实行区域限行,强化检测维修制度闭环管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开展车船柴油整治,加强高排放船舶监管,推进船舶使用岸电,开展港作机械尾气监测;(三)从严管控扬尘污染,严格区域管理考核,提升工地管理标准,从严夜间施工审批许可,强化渣土车管理,落实工地智慧监管,开展裸土覆盖专项整治,提升道路控尘保洁水平,强化港口码头扬尘管控;(四)从严管控臭氧污染,加快实施VOCs治理,重点监管化工VOCs排放,加大油气回收监管力度,强化餐饮油烟监管,涉VOCs排放工程实行错峰作业,开展涂料使用专项行动,开展夏季VOCs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重点时段应急管控,推进实施企业用电监控;(五)强化能力建设与保障措施,构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强化督查通报,严格落实“点位长制”,严格考核问责,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引导作用。
《攻坚措施》中的40条举措都明确了职能部门。措施实行后,各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并向媒体通报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