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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车8月1日前仍可上牌
2019-06-19 07:14:00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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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要买车的小伙伴,抓紧看过来!6月18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外发布关于南京市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根据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南京将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提醒大家的是,凡是在2019年7月1日前购买或者从外地转入本市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在2019年8月1日前,仍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则无法上牌。

  根据通告,2019年7月1日起,南京市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地转入本市)的轻型汽车,须符合或严于轻型汽车6a标准;南京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地转入本市)的重型燃气车辆,须符合或严于重型汽车6a标准。

  如果购买了国五车,上牌要抓紧了。通告显示,凡在2019年7月1日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 和已从外地转入本市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汽车和重型燃气车,在2019年8月1日之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为此,通告要求,各机动车销售单位要提前做好采购和销售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并履行向购车者告知本通告有关规定的义务。想知道车辆是否达到国六标准,可查看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并登录机动车环保网( www.vecc-mep.org.cn)查询核实。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红艳

标签:通告;机动车排放标准;南京市
责编:缪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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