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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实施近1个月 南京交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19-06-04 09:42:0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王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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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车窗贴广告车顶放玩偶都违法

  本报讯(通讯员 宁交轩 李鑫 记者 王茸)今年5月起,新修订的《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条》)正式实施,一些影响交通安全、却又容易忽视的行为也被列入违法行列。近日,南京交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当日上午9点半,记者来到四平路广场,交警六大队民警正在这里设岗查处。十分钟后,两辆电动自行车被拦下,这两辆车都装有很大的遮阳篷,尺寸超出车身,走在非机动车道上,其他车辆只能远远避开它们。

  交警告知两位骑车人,加装遮阳伞和遮阳篷的电动自行车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极易发生危险。根据新《市条》规定,非机动车不得有使用伞具等影响安全驾驶行为,不得加装棚架、边斗等附加装置。随后,交警对二人分别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我早就希望你们查了,终于可以把这广告撕下来了。”十几分钟后,一辆后车窗贴有某货运公司广告的面包车被拦下时,司机说道。记者注意到,该广告几乎覆盖整个后车窗,从驾驶室根本看不到车辆正后方任何状况,很容易发生危险。根据新《市条》规定,前后车窗粘贴遮挡驾驶视线的文字、图案的,处以100元罚款。司机将罚单收好后,告诉记者,他们自己不敢撕这广告,因为货运公司会抽查,查到一次罚款200元。“现在有了这罚单,我可以名正言顺不贴广告了。”他说。

  10点半左右,又一辆小轿车被交警拦下。面对警察,驾驶员很困惑,认为自己没有交通违法。不过,当交警指了指其车内后车窗位置,驾驶员恍然大悟。原来,在后挡玻璃下方摆了很多毛绒玩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驾驶员视线。民警解释,载客汽车车厢内放置物品,超过椅背高度且遮挡车窗,或者从车窗、车门、后备厢处凸出到车身以外的,要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驾驶员意识到错误,连忙把这些毛绒玩具取下来。

  有些车主为凸显个性,在车顶安放蜘蛛侠、绿巨人等玩偶。交警提醒,如果“蜘蛛侠”安装不够坚固,在高速行驶情况下,可能会导致挂饰物脱落,对周边车辆和交通参与者造成伤害。另外,这些车外的挂饰物往往造型夸张,色彩鲜艳,分散他人注意力,容易发生追尾或者刮擦事故。因此,新《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车身放置、粘贴凸出车身外廓,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物品,处以一百元罚款。同时,需要提醒的是,新车贴膜也要注意,根据规定,车窗玻璃使用镜面反光遮阳膜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截至昨天中午,交警六大队民警共查获5辆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13辆车窗粘贴文字、图案影响驾驶视线机动车,还有6辆机动车因前后窗台放置物品遮挡驾驶视线被处罚。

  据了解,对此类交通违法,南京交管部门会持续查处。

标签:车窗;广告;玩偶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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