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5日讯 4月9日-12日,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减税降费走基层”记者集中采访活动来我省采访。记者获悉,至4月1日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实施,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在我省基本实现包括企业、个人在内的纳税人全覆盖。
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减税降费在我省实现纳税人全覆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个人看,去年10月起,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缴纳个人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都得到了实惠,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全省惠及1968万纳税人,实施六项专项扣除惠及408.5万纳税人。二是从企业看,1月1日起实施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措施,涉及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六税两费”,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同程度得到税费减免,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上限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预计新增惠及14万户纳税人,共约325万户纳税人享受优惠;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标准提高预计惠及57.6万户纳税人。4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实施,增值税税率降低或者增加抵扣涉及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调增值税税率等预计惠及全省128万户一般纳税人。(邵生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