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2日讯(记者 张可)人行道、车行道要求道路平整,如何量化?建筑外立面如何养护才能达标?记者昨获悉,《南京市城市治理单元治理通则》近日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城市治理领域法定地方标准,道路、街巷、河道、广场、市场、工地、小区、单位责任区等33类管理类别都有了具体管理标准。
《治理通则》包括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四大类共33个类别,每个类别都制定了具体管理标准。例如,玻璃幕墙每年清洗一次,石料幕墙每3年清洗1次。道路保洁上,要求一、二级道路每日两次,三、四级道路每日一次。夏秋季一、二级道路每日洒水3次,三、四级道路每日2次;冬春季一、二级道路每日2次,三、四级道路每日1次(结冰天气除外)。记者注意到,对于一些难以量化的指标,《治理通则》也进行了说明:落叶清扫一级道路每500平方米不得多于4堆落叶;主干道、支路街巷、人行道路面的坑洼不超过5毫米。
南京市城管局综合协调处副处长程进介绍,从2015年到2018年底,南京已有城市治理标准化示范单元1159个。今年计划按照《治理通则》标准创建200个。通过验收的单元将颁发“标准化示范单元”铭牌,对于已挂牌,在后期考核中不到位的,将给予黄牌警告处理甚至摘牌,通过以点带面来推进南京城市治理标准化建设。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处长王帆介绍,此前,南京对于各个类别有一系列的管理规范,这一次,标准起草小组先后召开11次会议,广泛征求意见,《治理通则》是对过去各项规范的整合、提升、细化,标准比国家标准要高。
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顾大松认为,此次《南京市城市治理单元治理通则》,特点在于将城市治理的各项内容,通过法定的地方标准进行明确。此外,《治理通则》也明确了各项治理内容的责任主体,“这表明城市治理的责任是多元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