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4日讯3月22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宁举行。这是江苏各地组建成立医疗保障局后召开的第一次全省系统年度会议。
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将医疗保险、医药价格、医疗救助、医保支付、药品耗材招采等原来分散在多部门、多头管理职能归并整合,通过医疗保障领域根本性制度安排,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医疗保障和健康生活的需求。
对于江苏7721.8万参保人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基金安全、待遇保障,以及相关服务能否更便捷。对此,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周英在当天会议上部署的今年工作一一回应了广大参保人的期许。
更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确保基金安全涉及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新成立的医保局将强化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18年11月1日江苏省医保局挂牌以来,已经先后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5866家,检查覆盖率超过49%,查实违规案例9112例,追回基金2944万元,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同时起到了较好的社会震慑作用。
当天的会议透露,今年医保部门将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对违反协议约定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坚决顶格处理。同时促进基金监管和经办服务适度分离,堵塞制度漏洞,着手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地方立法工作,建设全省统一的医保基金职能监控平台,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向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加快实现对定点机构、医保服务医师、医保医疗服务行为全流程的整体覆盖。加快建立医疗保障领域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欺诈骗保联合惩戒机制。
三大改革着力破解“看病贵”
药品价格虚高、医用耗材贵、检查检验多是造成“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医保部门今年将突出抓好医保支付、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三大改革,着力破解“看病贵”。
通过谈判协商合理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总额控制指标。重点推进按按病种付费,年内各设区市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达到180种以上,按病种付费的基金支出占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比例达20%以上。推进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DRGs)国家试点,同步启动省级试点。适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就医流向。探索开展紧密型医联体总额付费,支持紧密型医联体建设。
重点推进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制度改革。参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做法,在部分地区开展“带量带预算”集中采购试点,切实降低部分虚高药品价格。当前,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过度使用问题,已经成为增加人民群众负担的主要因素,也是医改进入深水区必须啃下的“硬骨头”。我省今年将推进治理医用耗材改革。按照“促降价、防滥用、严监管、助发展”的思路,推广省内先行地区医用耗材招采工作经验,创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全力构建阳光采购平台,实现药品物流供应、医院HIS系统的对接,国管平台、医保、药监系统连接,全程实时监管、信息流畅。
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建立招标采购价格、检验检查费用控制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价格政策与医保支付的衔接联动,规范并降低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部分儿童专科、麻醉类、精神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医疗负担总体不增加。
年内江苏与上海门诊刷卡互通
去年9月,长三角地区试点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徐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成为江苏首批试点城市。周英表示,今年江苏将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试点,年底前实现所有统筹区与上海门诊直接结算。
与上海实现门诊刷卡互通后,省内参加职工保险或居民保险的四类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及确需异地转诊人员)在参保地备案后,按转诊和分级诊疗的规定,可以在上海市15家三级医院和金山区、松江区两区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有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待遇。
为提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效率,江苏今年还将建设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平台。2018年江苏双向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人次和费用同比分别增长8.7倍和8.5倍,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数居全国第二,有效减除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跑腿垫资”的压力。
对于贫困人口,新组建的医保部门将充分利用职能整合优势,立足应保尽保,建立健全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对医疗救助对象参保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资助,努力实现“一人不漏、一户不落”。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采取待遇倾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更加注重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长护保险、商业保险等不同层次保障的合理衔接,多层级有效解决好“支出型”致贫返贫等突出难题。
记者 黄红芳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