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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机构改革净减少区级机构12个
2019-02-22 08:2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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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2月20日,江宁区发布了《南京市江宁区机构改革方案》。记者从该区了解到,此次机构改革后,该区共设置区级党政机构37个。党委机构10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9个;政府工作部门27个。较改革前,净减少区级机构12个。区机构改革工作将于本月底前基本完成。

  据了解,江宁区此次机构改革中主要机构设置同中央和省保持基本对应,与市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组建区监察委员会,组建或调整优化区委审计、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区、网信、外事、教育、农村工作等7个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进一步加强区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务员工作,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在机构组建上,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在区级组建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重新组建区司法局,进一步优化区委办公室、区科学技术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调整区委老干部局、区信访局管理体制,将区委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与区委组织部合署调整为区委工作机关。

  因地制宜设置了区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行政审批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具有鲜明的江宁特色。行政审批局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以及区级部门的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协调推进、政务数据归集应用等职责整合。区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分别对区人大、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进行优化调整。区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在全面清理职能的基础上,将行政职能回归机关。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区级整合组建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同时将综合行政执法向街道延伸,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强调以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为抓手,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记者 陈闻

标签:机构;改革;江宁区;区级;工作;区委;管理;行政;12个;服务
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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