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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惠及95%以上纳税企业 南京4.8万纳税人喜获21亿元大“红包”
2019-01-22 08:59:0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李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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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李子俊 通讯员 林穗)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将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大幅提高,并将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进一步增加,优惠将一直延续到2021年底。仅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这一项“红包”,全国就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据市税务部门初步测算,在全面落实这两项优惠政策后,今年我市预计将有4.8万户次纳税人获得21亿元的“政策红包”。

  《通知》明确,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此举扩大了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的范围,将增值税起征点大幅提高,由原来的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税务专家表示。

  眼下,我市正在大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对于我市面广量大的创业型企业而言,此举无疑是一针“强心剂”。南京七分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晓龙就十分兴奋。这是一家由大学生团队创办的新媒体制作公司,公司刚起步,业务渠道尚不稳定,经常会出现“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的情况。“我们是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就拿最近接手的这笔20万元的制作费来说,按照原有的增值税政策我们是享受不到优惠的,但新政出台后,可以省下6000元的税款。”他说,新媒体制作领域更新很快,公司可以用省下来的这笔钱去学习新的课程、更新制作技巧,扩大业务范围,让企业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通知》还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举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的力度。调整后,这两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可降至5%和10%。”税务专家表示,根据之前国家相关部门测算,这项优惠政策实施后,将覆盖95%以上的我国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可谓不折不扣的普惠性“大红包”。

  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新政落实后,我市预计有4600余户小微企业将拿到“红包”,预计减免税额新增13.05亿元。南京加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经济、科技、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的企业。2018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40多万元,按照10%的核定征收率,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4万多元。“我前一天晚上看到了新闻,第二天就让会计做了个测算。在收入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今年我们的企业所得税估计只有2万出头,实际税率确实降到了5%。”企业负责人周长福兴奋地表示,“新年新政新气象,减税红包送到了我们的心坎上!”

  南京小灿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文娟也表示,去年企业按25%的税率缴纳了近47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而得益于这项新政,今年在营收相当的情况下可以少交35万元左右的税款。“今年我们也成为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受益者了!一方面给我们开拓市场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我们也考虑购置一些娱乐健身设备,改善员工福利,让大家都能感受到改革的红利。”

标签:企业所得税;纳税;红包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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