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政协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的规定和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结合南京市政协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组建南京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南京市政协教卫文体(文史)委员会更名为南京市政协教卫体(文化文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