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14日讯(记者 张毕荣)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在外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开始陆续返乡,而广大农民工最为关心的就是能否按时结清工资报酬。农民工工资拖不起欠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受到法律严惩。12月13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18年十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
此次公布的2018年十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包括苏州市振丰鞋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苏州柠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项目实际承包人府月平拖欠劳动报酬案、昆山蔡鑫源纺织品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昆山世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项目实际承包人姜圣福拖欠劳动报酬案、常熟万科公望三期水单劳务班组实际负责人柏汉龙拖欠劳动报酬案、常熟市沙家浜镇王港整理加工点拖欠劳动报酬案、工程项目实际承包人米玉兵拖欠劳动报酬案、张家港市迪顺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从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春节前,苏州市人社局等十二部门将在全市范围统一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突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租赁厂房设备从事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易受出口贸易摩擦影响的加工制造业企业以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为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情况。专项检查期间,各地将抽调人员,集中力量,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租赁厂房设备从事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以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对存在拖欠工资的问题企业,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加付赔偿金并处以罚款。对查处的典型欠薪案件将实施社会公布。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或因欠薪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将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按规定对其实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