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40920153326.jpg
江苏出台十项户籍新政 包括身份证换领全省通办等
2018-11-12 08:52:00  来源:南京日报  
1
听新闻

  本报讯(通讯员 苏宫新 记者 朱静) 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全省通办,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一站式”办理业务……昨日,江苏省公安厅对外发布深化人口服务管理“放管服”十项措施。这十项新政的推出,让江苏居民办理户政业务更方便、更宽松、更贴心。除其中3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外,其余7项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身份证到期或丢失,还要回老家办。这可能是很多人曾经遇到的烦恼。作为江苏人,从明年1月1日起就不用为此烦心了。从2019年1月1日起,江苏将扩大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设区市范围内,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全市通办;本省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全省通办,不受户籍地和居住地限制。

  不仅异地办理户政业务条件放宽,本地办理户政业务也将更加方便。根据新政,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一站式”办理业务。自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全面受理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推行户籍地、居住地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分级审批,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一站办、一次办。

  记者注意到,此次新政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削减办理户政业务所需的材料。新政第五项放宽子女与父母相互投靠市外迁入条件中规定,未婚子女可以在城镇地区父母或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家庭户申请投靠父母,申请人无法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的,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方式予以核查或凭申请人书面承诺办理;新政第八条扩大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的规定中,对于身份证省内异地换领、补领,不再要求提交就业、就学、居住等其他证明材料。

  同时,新政第二项规定,全面取消群众办事提供材料复印件。即日起,全面清理办理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中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的事项,证明材料确有保留必要的,由受理单位通过数据共享或自行复印、扫描、拍照等方式留存档案资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复印件。

  还有两项便民措施即日起实施。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户政服务”,依托公安“旗舰店”“微警务”集群,推动户政业务“全面上线、全程在线”,实现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办理、进度查询等功能,提供工作时间内在线咨询服务;二是开通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即日起为参加重要考试、比赛等急需办理居民身份证,以及因就业、就学、就医等急需办理居住证的群众开设“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等服务,在最短时间内制发证件,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用证需求。

  此外,新政还推出贴心服务。即日起,公安机关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提供居民身份证领取提醒、到期换证提醒服务,避免发生身份证过期居民自己不知道的情况。(更多内容详见A10版)

标签:身份证;居民;新政;业务;办理;户籍;江苏;十项;服务;受理
责编:孟涛 崔欣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