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苏州市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在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苏州将通过构建8大体系,推进5大工程,开展3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等,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推动创建工作将向纵深推进。
由国务院食安办部署开展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于2014年正式启动,首批试点15个城市去年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去年,苏州所辖的四市六区全部申报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今年8月,伴随着太仓、相城、高新区接受省级示范城市考核验收,苏州十个县市区实现申报省级创建全覆盖。加上苏州去年在省食品药品考核中名列第一,为该市整体参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这次会议,除了苏州食药监系统相关负责人参加,来自全市10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也悉数到场。“让全市百姓吃得放心安心,不光要依法依规实施常规监管,还要利用新技术等手段,实现更加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同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 苏州市食药监局局长陈建民表示,苏州要通过这次创建工作的推进,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实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形成可借鉴推广的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
完善苏州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始终是苏州食药监人的追求。在常规监管方面,苏州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今年1月到8月,苏州全市累计办理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33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42%;全市各级食药监部门移送公安部门食品药品案件共134件;抽检检测力度也不断加大,苏州已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单设食品检测专业机构,今年5月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提前通过资质认定,已完成食品法检任务272件,快检任务3547批次;今年已完成食品抽检3.76万批次。
编织食品安全保障网,还需要借力新技术。目前,全市食用农产品区域性风险防控体系已初步建成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质量可信的区域性食用农产品监管网络;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让全市138家食品生产企业、10家食品流通企业和8家餐饮企业实现电子溯源。
根据7月正式印发的《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行动实施方案》,苏州食药监系统将构建的8大体系包括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信息共享体系、监测评估体系、评估考核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应急处置体系、信用体系、食品科普宣传体系;5大工程包括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工程、食品小作坊示范提升工程、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示范工程、食品检测能力提升工程;3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织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是一项系统的综合工程,需要各地各部门上下同心、左右合力。以信用体系构建为例,今年7月,苏州市食药监局联合市信用办、市文明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法制办等19个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对苏州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暂行规定》。通过推进政府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整合应用,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进行联合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制”。根据《规定》,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苏州市19个职能部门都将对其从严审核,严重失信名单还在相关网站公示,取得了不错的实效和社会反响。
记者 陈雨薇
通讯员 张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