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26日讯(通讯员 高启航 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郭玲玲)7月25日,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正平巡视员、江涛副局长带队,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劳动监察局(支队)以及社保中心联合开展了夏季高温期间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执法检查,分别走访了雨花台区和江宁区的企业,现场了解了企业的工作时间、工资发放、劳动保障以及高温津贴的情况,新调整的高温津贴成为当天检查的重点。
陈则青在天隆寺地铁上盖物业项目建设工地做瓦工,已经来了几个月了,现在工地的工作时间是上午5:30-10:00,下午3:30-7:00,单位还发了毛巾、风油精、酸梅汤等劳保用品,工地上也会提供绿豆汤等。对于高温津贴,陈泽青表示,已经领到了6月份300元。现场也有些工人还不太清楚高温津贴的情况,不过从企业提供的工资账册中可以看到,高温津贴已经按时足额发放了。
市人社局监察支队案审科的金浩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夏季高温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露天作业以及采取有关措施,不能使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的,用人单位就要依法依规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按照集体协商的形式和劳动者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或者制定规章制度,把一些争议岗位按日或按条件折算高温津贴。
记者了解到,高温执法检查期间,劳动监察部门已协调处理案件154件,为500余名劳动者解决了实际问题。7月至9月期间,人社局还采取定期与随机相结合、市级抽查与区级普查相结合、现场执法纠正与媒体监督曝光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和劳动密集型等企业进行多轮次监督检查。
事实上,除了市区联动,各个区也早早启动了各自的高温劳动宣传和巡查工作。江宁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金琦告诉记者,他们早在5月就启动了相关的工作,区里各个街道和园区都有劳动监察中队,采取区级和街道级两网联动的方式,通过排查宣传、上门宣法等方式,督促企业单位保障高温期间的劳动者权益。
据悉,高温期间,人社部门还启动了“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绿色通道”,按照快速受理、快速处理的原则,简单的问题现场就可以处理,一些复杂的情况,5个工作日内要立案,6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程序,大大减少了劳动者等待时间。对于确实存在问题的单位,会要求限期改正,整改期间内还不能发放到位的,会给予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进行行政处理,还不履行的话将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