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纪委通报六起“四风”典型问题
本报讯(记者 毛庆 通讯员 宁纪宣)元旦、春节将至,近日,市纪委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市查处的6起“四风”典型问题,旨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教育警示全市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净化节日风气,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栖霞区龙潭街道靖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毛金武等人以虚假做账方式敷衍整改问题。2016年3月,龙潭街道内审办公室对靖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检查时,发现两张凭证内容为“水产品”、“烟”的发票不符合报销规定,并向该中心进行了反馈。毛金武在听取该中心原副主任孙继江建议后,安排会计陆玉霞虚构工作人员餐费替换违规报销的发票,虚假做账合计3.46万元。毛金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继江、陆玉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浦口区盘城街道党工委及相关领导干部在拆迁工作中监管不严、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7月,盘城街道在制定、执行拆迁政策时不严谨,监管不力,失职失责,导致江北社区81户群众采取不当分户方式获取更多拆迁补偿,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盘城街道党工委受到通报的问责处理。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黄荣被立案调查。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竺庆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街道办事处主任滕洪清、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马文媛、拆迁科原科长韦定国受到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江北社区党总支书记范有金作为被拆迁社区的负责人,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且涉嫌其他问题另案处理。
江宁区住建局局长许文林、建工局副局长郑立英违规操办其女婚宴问题。2017年11月18日,许文林、郑立英(夫妻关系)为其女举办婚礼,除邀请亲戚朋友外,还邀请多名市管、区管干部参加并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许文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郑立英受到诫勉谈话。
秦淮区光华路街道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龚平、第三党支部书记朱笑封、第四党支部书记吴明友等人借支部活动名义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2月,经街道党工委同意,龚平、朱笑封、吴明友组织安排各自党支部分别赴泰州开展支部活动(当日往返),除组织免费参观海军诞生纪念馆外,还违规组织参观收费景点溱湖湿地公园和溱潼古镇,且第二、三支部午餐时违规饮酒,相关费用公款报销。龚平、朱笑封、吴明友3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根据“一案双查”要求,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王文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街道纪工委书记张玉林受到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玄武区徐庄软件园管委会工作人员周龙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周龙昌在徐庄软件园规划工程部工作期间,利用负责“研发六区”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接受项目施工单位、业务合作单位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钱、卡、物。周龙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的处分,相关违纪费用予以收缴。
南京市扬子石化公司消防支队原支队长滕天灿违规使用公车、收受礼金、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滕天灿因私多次使用消防支队公车,行驶里程合计12290公里,由此产生的过路过桥费、燃油费等共计1.05万元,均由公司财务报销。2016年3月,滕天灿在操办其母亲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本单位职工礼金2.12万元。此外,还涉及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问题。滕天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免去其消防支队支队长职务,相关违纪费用予以收缴,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上述6起典型案例既有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变相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也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些部门和党员干部中的具体表现。严肃查处“四风”典型问题,充分体现了市委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
市纪委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进一步纠正“四风”、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并以此层层带动各级各部门转作风改作风。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持不懈改进作风,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以“关键少数”的自我革命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严查快处,保持高压态势。同时,要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找准群众反映强烈、看得见、抓得住的具体问题作为突破点和切入口,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要坚持“一案双查”和通报曝光,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