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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提至月人均2083元

来源:现代快报   2017-12-28 07:13:00

  快报讯 (见习记者 耿朴凡 记者 鹿伟)12月27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江南六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进行调整。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83元;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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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