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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经营企业不得乱收费

来源:现代快报   2017-12-26 07:17:00

  快报讯(见习记者 谢毓灵)12月25日,南京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加强天然气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规定,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价格与收费,不得自立项目、自立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标准收费;不得继续收取或以其他名目变相收取已经取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价格与收费,要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降低服务成本,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天然气或收取设计、施工、安装等费用,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同时,还需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或者合同约定价格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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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