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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多措并举 为“走读式”谈话系紧“安全带”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12-21 20:30:00

  泗洪县纪委坚持把安全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命脉,不断创新机制、健全制度,从外在的硬件设施和内在的监督管理两个方面“同向发力”,为“走读式”谈话系紧“安全带”。

  提升谈话场所

  按照“十个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建设一般性谈话场所,截至目前,全县23个乡镇、12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以及2家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既定标准完成了一般性谈话场所建设,实现了全覆盖,为“走读式”谈话提供了坚实的硬件保障。

  规范谈话程序

  出台《泗洪县纪检监察机构一般性谈话安全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构一般性谈话必须在一般性谈话场所进行,委局机关各室需要开展一般性谈话的,一律到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一般谈话室进行,谈话前,应履行审批手续,填写《泗洪县纪检监察机关一般性谈话审批表》,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并对谈话对象进行安全评估,建立台账。

  强化安全检查

  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督查,重点检查谈话的场所、谈话的时长、被谈话人员的接送、被谈话人员的健康状况等极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通过回放录像、查阅台账等方式,督促严格履行一般性谈话措施的审批程序,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严格责任追究

  制定《泗洪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实施审查安全责任制的规定》,明确执纪审查和一般性谈话安全责任制实行“谁领导谁负责,谁谈话谁负责,谁陪护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承办单位纪检监察负责人、谈话人员对谈话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陪护人员负安全保卫责任。相关人员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严格遵守一般性谈话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对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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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