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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一次性过关”的背后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于洁尘   2017-10-23 07:37:00

  建宁路街道头所村40号28户居民邻里真情令人动容——

  这个双休日天气晴好,鼓楼区建宁路街道头所村40号303室的朱淑珍奶奶却还是像往常一样,待在家里。老人虽然只住在3楼,但85岁的她已经三年多没有下过楼了。不过,她在家里却等来了一个好消息:社区书记和老邻居们专程上门告诉她,单元楼的电梯规划许可证已经拿到。很快,朱奶奶就可以乘电梯下楼晒太阳聊天了。

  加装电梯是不少老旧小区居民所盼,但整个单元楼只要有一户不同意,电梯就加装不成,这样的情况并非鲜见。然而,在建宁路街道五所村社区,头所村40号拿到规划许可证的这部电梯,却因为邻里间和谐文明的美德素养,以及街道社区和规划部门的大力支持,而得以“一次性过关”,并顺利地推进。

  头所村40号有28户人家、87位居民,整个单元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30多个。其中,朱淑珍奶奶因体弱常年下不了楼,701室的黄家顺老人早已年逾古稀,曾经腿部骨折的他也很少上下楼。501室的唐金尧师傅虽然年纪也大了,但身体还不错,他说:“既然有加装电梯的政策,政府还有补贴,我们这个住了这么多老人的单元,应该积极申请加装。”于是,唐师傅成了跑电梯流程的骨干力量。整个夏天,他都跟着五所村社区书记陈娜一起,跑图纸、跑规划……

  “最让人感动的是28户居民的大力支持。”陈娜昨天说,有老人的家庭首先表态愿意加入。而没有老人的家庭、低楼层的住户,他们的积极配合更令人动容。101室的林保良在听说单元楼道要装电梯后,感慨了良久,他对陈娜说:“楼上的大爷大妈们都是这么多年的老邻居了,看到他们平时连楼都不能下,我们也很心疼。为了他们晚年生活的幸福,我肯定不会刁难。”不仅不刁难,这两天林保良已经着手,准备拆除楼道旁自家小门面店的门头和不锈钢围栏,他说:“拿到许可证后马上就要开工,我把门头围栏拆了,不能影响施工。”

  这样的例子并非一个,40号单元一楼二楼共8户人家,也全部表示支持加装电梯工作——不刁难、不搅毛、不提各种条件,无一例外地签字同意。3楼一户居民家庭条件不好,3楼也并非迫切需要电梯,考虑到两三万元费用的问题,家里人犹豫再三。然而,听说全单元28户只要有一户不同意就办不成事后,全家决定“借钱也要签字同意”。最终,家里跟邻居按揭贷款,借钱缴纳了加装费。户主跟社区书记说:“我们都有老的那天,朱奶奶跟我们住一层楼。平时爬楼梯我们三步两步就上来了,可她却因为没法爬楼而整日守在屋里。为了单元楼里的老人们,我们应该支持装电梯。”

  不到半个月时间,28户居民全部签字同意。之后,根据图纸申报的过程中,在核定标准时却出现了一些疑问。建宁路街道工委书记程静、街道主任肖立积极协调,社区书记陈娜带着居民一起前往市规划局。在讲述了楼内老人多的特殊情况后,规划局有关领导表态:率队亲赴40号楼现场,亲自测量数据。经规划局专家的反复测量确认,最终确定了符合施工要求的标准。

  上周,这份凝聚着浓浓的邻里真情、凝聚着社会各界大爱的规划许可证,终于发放给了40号楼。

  本报记者 于洁尘

  玄武专题研讨加装电梯法律问题

  本报讯(记者殷学兵朱泉)本月20日,为进一步厘清增设电梯相关的法律概念、法律认知和法律关系,玄武区组织召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来自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市法制部门以及部分高校等不同领域的法律专家参会研讨。

  上月19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全市首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案作出判决,作为原告的玄武区半山花园小区5位居民败诉,“双三分之二”的合法性、非本幢或本单元业主无权反对增设电梯等法律问题再次得到确认。玄武区增设电梯专项指挥部负责人介绍说,“双三分之二”是指业主人数要达到三分之二以及建筑使用面积也要达到三分之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均有相关规定。

  研讨会上,玄武区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增梯工作的相关背景和政策,市房产局、规划局、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对《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的出台过程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与会法律专家结合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决结果,对加装电梯行为的法律性质及法律适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是否与《物权法》相抵触等法律问题进行了研讨。

  玄武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南京市增梯工程最为集中的城区,玄武区在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过程中,通过不断探索,现已形成“技术问题交给专业解决,法制问题交给法律解决,社会问题交给社会解决”的工作思路,增设电梯工作得以规范有序推进。目前,该区增梯工程签约委托超过900宗,已开工建设200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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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