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出台水源地保护意见 这6个水源地11月份整改到位
中国江苏网10月9日讯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今天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11月底将完成中央环保督查中点名6个水源地整改工作。
该意见指出,2017年11月底前,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整治清单中6个水源地的整改工作。2018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建设。到2020年,市、区形成完善的水源地属地管理与部门联动机制,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保证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均达到100%,水源地水量充足、水质优良、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
在整改名单中,记者看到了南京地标“青奥步行桥”,其占用了夹江的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这次的整改方案为取水口迁建或者替代水源建设,完成自来水深度处理及尾水处置改造。在夹江北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南京宝船厂遗址文化管理有限公司,整改方案是将宝船厂迁出一级保护区,清理堆放造船木材,恢复生态环境。
南京市政府提出,要通过流域治理,水环境整治,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依法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不得存在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设施,现有建设项目和设施要限期拆除或关闭,并视情况进行生态修复。二级保护区内无入河排污口,无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现有项目要限期拆除或关闭。准保护区内无新建、扩建制药、化工、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上述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并逐步搬出。
同时,南京还将加快应急水源建设。按照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满足长江干流取水3天以上、内河和湖库取水5天以上应急供水需求,各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市、区应急水源建设,保障城乡用水安全。有条件的区应当建设两个以上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饮用水水源地,与主水源地管理视为同等地位。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于饮用水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南京市政府承诺,将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及监督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南京市饮用水水源地水量和水质状况,积极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公开曝光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交汇点记者仇惠栋
附:"全市中央环保督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整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