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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收费不在清单内或未公示可拒缴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李子俊   2017-08-25 10:35:00

  本报讯(通讯员 朱广云 记者 李子俊)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于近期出台了《江苏省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示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在清单和收费公示之外的收费可拒缴,并可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2015年4月1日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取消了收费许可证发放及年度审验制度,要求同步建立健全事中事后收费监管制度。今年,省物价局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

  《办法》从整体上明确了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界定了上述范围的收费应当实行目录管理、收费公示、收费报告、收费巡访、收费评估这五大监管制度。此外,还提出了收费事中事后的日常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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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