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惠享民生 > 正文

0

江苏首部海绵城市管理办法在镇江率先实施

来源:交汇点   2017-08-04 19:36:00

  3日,镇江市政府举行《镇江市海绵城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这一办法已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我省第一部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创新性政府规章。

  发布会上,镇江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辛云胜首先介绍了《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起草审核过程和主要内容。随后,镇江市住建局副局长胡坚介绍了《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特色和下阶段落实举措。

  “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中存在‘重地上轻地下’‘重工程手段轻自然方法’的倾向,城市地面过度硬化。遇到强降雨,传统的做法是通过管道‘快速排出’, 而‘城市看海’成为伴随城市化的顽疾。”镇江市住建局副局长胡坚在会上指出,镇江是国家海绵城市建设首批试点16个城市之一,海绵城市建设,也是镇江实施“生态优先、特色发展”战略的需要。海绵城市建设就是要解决城市雨洪管理的突出问题,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安全、绿色、美好的水生态环境。

  海绵《管理办法》中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具体来说,城市总体规划中必须包括:对城市开发强度合理控制(包括地下空间开发)的要求;对河流、湖泊、湿地、河渠等水面率的要求;对受到破坏的水体及其他自然环境的恢复、修复的目标要求;对城市排水防涝、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径流总量控制、雨水利用等指标要求。对于海绵城市的运行维护和长效管理,海绵《管理办法》细化了竣工验收条件及财政支出来源。另外,《管理办法》还明确了损坏海绵设施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规定,侵占、毁坏、非法挪用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向海绵城市设施范围内倾倒垃圾、废土、废渣、废水等违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有效保护海绵城市设施不遭人为破坏。(孟宪威 艾培 万凌云)

标签:

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