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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奖获得者可免费坐公交逛公园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7-27 09:52:00

  本报讯(记者  张源源)  市政府法制办25日起就《南京市献血条例(草案)》征询公众意见。这份征求意见稿对南京的无偿献血者享受的优待进行明确,如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和捐献造血干细胞人士可免费游览公园、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参加无偿献血的外地居民落户时可获得加分等。

  条例拟规定,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符合国家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献血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多次、定期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

  为了鼓励和表彰无偿献血者,条例拟明确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和捐献造血干细胞人士的表彰和奖励。优待包括:免费游览市、区人民政府投资并管理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参加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免费体检;市、区人民政府给予的其他优待。

  此外,该条例拟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参加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或者进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本市积分入户加分政策。

  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即日起至7月31日前,可通过南京政府法制网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或邮寄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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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缪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