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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水价下调6分钱从4月开始执行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石小磊   2017-05-18 20:59:00

  中国江苏网5月18日讯 南京市物价局18日下发通知,自4月1日起取消水价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也就是说在居民水价三个阶梯都将在原来的基础上下调6分钱。其中,第一阶梯水价从现行的3.1元/立方米下调至3.04元/立方米,按照每月用水20立方米计算,每个家庭每月可少缴水费1.2元。

  据悉,此次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后,自来水到户价格构成就从原来的四项减少为了供水价格、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等三项构成。

  对于居民生活用水而言,三个阶梯到户价格分别调整为3.04元/立方米、3.75元/立方米、5.88元/立方米;居民合表用水到户价格调整为3.04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水到户价格调整为3.19元/立方米。

  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到户价格同时调整,非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调整为3.82元/立方米,特种用水到户价格调整为4.80元/立方米。

  此次调价由于降低不大,居民生活用水支出有所减少,但幅度不大,以一户居民月用水20立方米计算,每月可少缴水费1.2元,按用每月水40立方米计算,每月可少缴水费2.4元。不过对于不少工厂企业用水大户而言,还是能节约不少成本的,以一家每月用水1万立方米的企业来说,每月可节省成本600元。

  南京市物价局要求,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相关自备水厂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自来水到户价格执行,并认真做好相关退费工作,同时,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政策落实到位。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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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