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本月实施后审批提速 5天17部电梯拿到“规划许可”
本报讯(记者顾小萍)“今天办结了4部,昨天办结了7部……”昨天,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许可手续办理规划》自5月1日正式实施后,“规划许可”办理明显提速,已有17部电梯拿到了规划许可证。
根据计划,今年我市将完成1000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任务,其中仅玄武区就要完成700部加装任务。来自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的统计显示,截至5月5日,已有892部电梯加装获得2/3以上业主同意,签订书面协议。其中,477部已经完成初步设计,268部通过规划部门初审。各区进度不一,玄武区共有762部签订书面协议,398部完成初步设计,216部通过规划部门初审,6部正在施工;秦淮区53部签订书面协议,31部完成初步设计,11部通过规划部门初审;建邺区38部签订书面协议,10部完成初步设计,4部通过规划部门初审;栖霞区共有4部签订书面协议,3部完成初步设计,2部通过规划部门初审;雨花台区仅有1部通过规划许可审批。
增设电梯只有获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才可以组织工程实施。虽然我市出台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明确,获得2/3以上业主同意就具备加装资格,但此前规划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在核发许可时需要单元所有业主没有异议,导致我市加装电梯申请大量搁浅。为打破僵局,上月10日,市规划局出台新规明确:只要获得2/3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获得规划许可。不过,对于在公示期间业主存有异议的申请,规划部门核发许可时,除了之前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外,还需要两份附件:当地街道制定维稳方案、出具的“信访维稳承诺书”;申请加装的业主提供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资金补偿方案。在电梯方案公示期间,本单元等潜在权益受损人对增设电梯事项或设计方案有意见的,可以向本项目所在街道提出异议。在街道层面完成的工作包括:做好业主矛盾调解工作,联系区政府初审部门踏勘现场,根据初审部门意见确定符合条件项目等。
新规于5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每天都有办结,今天办结了4部,昨天办结了7部。”市规划局法规处副处长王军告诉记者,5月1日后的5个工作日,共有17部电梯拿到了规划许可。
统计显示,全市目前共有39部电梯获得了规划通行证(“新规”出台前已有22部电梯获得100%业主同意获得规划许可),今年正式施工的共有11部,其中2部已经完工。
“目前我们街道已有11部电梯拿到了规划许可,其中有两三部存有争议正在协商。”玄武门街道城管副主任董昌南告诉记者,对存有异议的加装电梯,街道一直在努力做工作,街道承诺:不统一好意见,工程绝不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