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气质”渐入佳境 去年PM2.5年均浓度比三年前降三成
过去一年,江苏大气环境、水环境有哪些变化?4月27日,省政府公布的《2016年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6年全省环境质量保持总体改善的良好势头。在空气环境方面,江苏整体“气质”渐入佳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或保持稳定,如PM2.5平均浓度比三年前下降了三成多。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红艳
空气
PM2.5浓度比三年前降三成
2016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空气质量达标率较2015年上升3.4个百分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或保持稳定。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2.1%、较2013年下降30.1%,达到国家提出的“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13%,同时比2015年下降3%”的目标要求。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评价,13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超标污染物为PM2.5、PM10、臭氧和二氧化氮。
具体城市情况为:13市PM2.5均超标;除南通市外,其余12市PM10均超标;苏南5市、苏中的南通和扬州以及苏北的淮安共8市臭氧超标;南京、无锡、徐州、常州和苏州5市二氧化氮超标。
与2015年相比,全省酸雨平均发生率下降9.5个百分点,达到近10年的最低水平。污染物的减少是酸雨平均发生率下降的直接原因。
水质
地表水总体处于轻度污染
从地表水环境来看,2016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轻度污染。
与2015年相比,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4个断面中,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上升6.1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下降5.2个百分点,达到国家“水十条”年度考核目标。
列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380个流域地表水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62.9%,Ⅳ~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2.6%,劣V类断面比例为4.5%。
噪音
生活与交通噪声是主要污染源
去年,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活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仍是影响全省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数据显示,全省设区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8dB(A),13个设区市中有8个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二级水平。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表现出与城市日常生产、生活和作息规律相似的变化特征,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8时上升明显,8-18时维持在较高水平,18-21时逐步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