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出台人才安居新政
本报讯(记者 肖姗)六类人才可领每月600元至7500元不等的租赁补贴,其中B类人才可享最高200万元的购房补贴。为吸引和留住人才在宁创业创新,昨天下午,我市发布了《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并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办法适用对象包括A、B、C、D、E、F六类人才,既有高层次人才,又有中初级人才。人才安居方式共有5种: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涵盖了“购、租、补”3种形式。人才在我市工作不满一年的,首年原则上以租赁补贴为主;其后,人才可根据自身需要和政府提供的安居方式,自主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补贴,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
其中,A类人才是指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如诺奖得主、两院院士等,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类人才主要以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为参照,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申请购房补贴的,最高200万元;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7500元。C类人才主要以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为参照,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申请购房补贴的,最高170万元;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6000元。D类人才主要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申请共有产权房的,
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3600元。E类人才主要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2400元。F类人才主要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为30平方米左右;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600元至1000元不等。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才安居政策,本市户籍的,住房须未达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非本市户籍的,在宁须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人才安居政策由企业负责申请,企业对照人才安居适用范围,在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在线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线注册后,提交人才安居申请。
市房产局局长郭宏定表示,“十三五”期间,预计将有16万人享受这项政策,其中6万人享受实物安置,10万人享受货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