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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江北买房将“先税后证”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李子俊   2017-04-20 10:38:00

  本报讯(记者李子俊)去年10月8日起,主城六区房产交易税收征收管理体制实行“先税后证”。今年5月,江北的浦口和高新区也将实行这一规定。至此,全市除了六合区外,已经全部实现了“先税后证”。

  所谓“先税后证”,是指房产交易税收征收环节由此前的在领取产权证环节缴纳,调整为房产交易备案之后、不动产登记受理之前。也就是说,在南京买房先缴纳税款才能办理产权登记。

  税务部门介绍,这是内部业务流程调整,也是国家目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统一要求。调整不会增加购房者买房成本,同时,由于变更后税务人员可直接查询不动产数据,还减少了购房者做出相关承诺的麻烦。

  “以前的模式是先办理备案和登记,缴纳税款,领取产权证;现在的模式是先备案,缴纳税款,办理产权登记,领取产权证。”一名业内人士说,对于二手房,不交税就不能办理产权登记,而不办理产权登记的风险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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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