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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实有人口管理奖励办法》正式施行
2018-08-11 13:03:00  来源: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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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从市公安部门获悉,《淮安市实有人口管理奖励办法》已于8月2日正式施行,淮安市出租房房主、流动人口用工单位负责人、流动人口协管员以及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均可获得相应奖励。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治安的热情,市公安局和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出台《淮安市实有人口管理奖励办法》,鼓励出租房房主、流动人口用工单位负责人、流动人口协管员以及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及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重点特殊人员等实有人口管理中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各类案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做好全市实有人口管理工作。

  据介绍,对严格登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为公安机关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提供帮助的,视情奖励。其中,协助查处治安行政案件的,每次奖励300至500元;协助破获一般刑事案件的,每次奖励500至2000元;协助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的,每次给予2000元以上奖励。举报、检举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证破获刑事、治安案件的,视情奖励。其中,协助查处治安行政案件的,每次奖励300至500元;协助破获一般刑事案件的,每次奖励500至2000元;协助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的,每次给予2000元以上奖励。举报、检举有违法犯罪行为且正在被公安机关查找的流动人口、重点特殊人员,视情奖励。其中,协助查处治安行政案件的,每次奖励300至500元;协助破获一般刑事案件的,每次奖励500至2000元;协助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的,每次给予2000元以上奖励。举报、检举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每次奖励500至2000元。在户籍管理、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以及重点特殊人员管理中,及时制止、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视情奖励。其中,协助查处治安行政案件的,每次奖励300至500元;协助破获一般刑事案件的,每次奖励500至2000元;协助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的,每次给予2000元以上奖励。及时制止重点特殊人员滋事肇祸、实施个人极端行为的,每次给予1000元以上奖励。其他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每次给予500元以上奖励。

  群众可以通过到公安机关报警、拨打110或举报电话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或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或者现场制止、抓获等方式阻止案事件发生。群众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现场查控重点特殊人员,或举报、检举、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破获重大有影响案事件的,从重奖励。对出租房房主、流动人口用工单位负责人、流动人口协管员以及广大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各级公安机关将严格查证,对扭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及时受理,对举报人、扭送人,公安机关将提供人身保护、身份保密等安全措施。

  记者杨尚 通讯员杜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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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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