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14日讯 3月8日下午,一位男士手拿感谢信,来到了淮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向工作人员许红茹、齐云山、韩娜等表达了感激之情。
申请人高某于2021年9月1日到某校上班,2023年8月中旬离职。解除劳动关系时就赔偿标准和金额问题产生了纠纷,经过各种渠道多次协商与投诉均无果,后来到该院寻求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仲裁员给予了热情接待,先后多次与当事双方进行沟通、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不可调和,只能通过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该院仲裁员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向双方耐心宣讲了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细致入微地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在仲裁员的悉心调解下,该校很快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最终促使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劳动者拿到了赔偿金,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在感谢信中,申请人高某说:“在整个调解仲裁过程中,我感受到了仲裁有道、公平至上;体会到了仲裁委高效、便捷、灵活处理纠纷的思想;看到了仲裁工作人员公正廉洁、敬业负责的精神。而这些正是仲裁人用心用情有力提供优质仲裁服务的具体写照。”
近年来,淮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真正做到以学促干,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好评。(陈秀琳 夏春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