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淮安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赵洪权主持会议。
会议任命:
沈 冰同志为淮安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永军、袁安宝同志为淮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朱 强同志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陶 锐同志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范家祥、赵凤凤同志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 冬、沈 金同志为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戴传刚同志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 乐、杨 苗、丁 浩同志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