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同样的网名,谁侵犯了谁的权益?
“舌尖上的淮安”被争上法庭
作为美食之都的淮安,“舌尖上的淮安”在网络上极具魅力。为了更好地吸引网络流量,两家电子商务公司为拥有某网络平台上的“舌尖上的淮安”这个昵称,从在平台上进行投诉,到诉讼到法院。近日,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为这场因争夺“舌尖上的淮安”平台昵称的官司画上了句号——一方因不正当竞争,赔偿3万元。
法官:海洋传媒公司发起两次投诉的理由分别是著作权、商标权受到侵害。但事实上,海洋传媒公司仅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且无证据证明原告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更是不存在的。
我的网名已获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你用同样的网名发布信息,就是侵权了!
你这是恶意投诉,影响了我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了商业信誉,同时损害了粉丝、平台用户等受众群体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遭投诉 因网名受处罚
贝丽公司(化名)、海洋传媒公司(化名)是同一网络平台内提供本地生活服务的内容创作者,注册地均在淮安市,都提供美食推荐服务。2019年,贝丽公司在平台注册账号“shejian0517”,昵称为“舌尖上的淮安”,制作并发布相关视频,推荐淮安的美食及景点,很快形成了一定影响,截至2022年8月,已拥有粉丝24.5万,发布作品717个。
2021年,海洋传媒公司在该平台以“shejian0517com”注册账号,并使用昵称同样是“舌尖上的淮安”进行运营,内容同样是推荐淮安的美食及景点服务。但经过一段时间运营后,海洋传媒公司的账号无论是发布作品数量还是粉丝数都不够多。截至2022年,账号拥有粉丝685个,发布作品97个。
2021年2月,海洋传媒公司申请开通企业号认证,享受企业V标识、昵称唯一、品牌名搜索置顶等权益。2021年9月,海洋传媒公司获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名称为舌尖上的淮安平台。
2021年10月、11月,海洋传媒公司先后以其享有“舌尖上的淮安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权被侵犯为由两次向平台投诉,主张贝丽公司侵犯其昵称“舌尖上的淮安”,贝丽公司受到平台“限制发稿10天”“限制编辑资料3天、资料重置”等处理。
贝丽公司认为,海洋传媒公司数次恶意投诉,影响贝丽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损害商业信誉,同时损害了粉丝、平台用户等受众群体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海洋传媒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并赔礼道歉。
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赔3万元
“两家公司在争夺流量、消费者方面具有直接竞争关系。”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丁然表示,此案中,海洋传媒公司在平台上发起投诉的原因是因为平台已经赋予了其昵称唯一的权益,该权益遭到了侵害。然而,该所谓的侵害并不应当归责于先注册同名账号的原告公司,被告即便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合理的做法是与平台进行交涉,而不是在虚构权利和事实基础的情况下进行投诉。
在一审庭审中,法院认为海洋传媒公司发起两次投诉的理由分别是著作权、商标权受到侵害。但事实上,海洋传媒公司仅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且无证据证明原告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更是不存在的。
淮安中院一审认为,被告海洋传媒公司明知原告贝丽公司未发布过其任何作品,却向平台投诉贝丽公司侵犯其著作权和商标权,具有明显恶意,不仅导致原告贝丽公司账号被限制编辑内容,也造成对贝丽公司核心竞争资源的不正当剥夺和对其基础竞争力的破坏,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综合考虑涉案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故意及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酌定海洋传媒公司赔偿贝丽公司损失3万元。
一审判决后,海洋传媒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江苏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近年来,随着电商迅速崛起,越来越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通过平台注册企业账号,以创作生动有趣的短视频,来运营推广自己的产品,打造自己的品牌和声誉。丁然提醒广大电商,这些账号具有一定商业价值,而当事人不当利用平台规则获取竞争优势、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
通讯员 赵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