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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破题:“定分止争”辟蹊径
2023-11-09 15:30:00  来源:淮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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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带来社会结构、经济体制的优化变革,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显著变化,社会相对进入一个矛盾多发期,劳动人事争议的增多是其中的一个剖面。如何科学、有效调处这些矛盾纠纷,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

2009年起,淮安率先全国探索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人社部门牵头、多方协同参与”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新格局,为提高劳动人事争议的调处效能贡献了“淮安智慧”。

档案中的改革记忆

在市档案馆,记者查阅到一份由市人社局、原市经信委(现市工信局)、市法院、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调处机制的工作意见》。这份文件明确:2012年底,淮安各县(区)全部建立起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调处机制,将调解贯穿于劳动人事争议办案全过程;2013年底,在全市构建起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多方参与、齐抓共调、设有专门办公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同级财政保障的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调处长效运行机制。

有关淮安探索取得的成果,2011年12月18日出版发行的《淮安日报》以《淮安一体化调处劳动人事争议为全国探路》为题,进行了深度报道。该报道写道:“淮安探索一体化调处高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创新之举,经新华社报道后,12月6日,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对此专门作出批示:‘江苏淮安积极探索一体化调处新机制,有利于解决争议效能,推进基层管理创新。’”

改革中的先锋作为

“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调处机制实行后,我们办案更有底气了。”作为这项机制改革的亲历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市仲裁院”)副院长刘军感慨良多。

2009年是刘军进入市仲裁院工作的第一年。作为仲裁员,他从当年4月开始独立办案,全年办理案件近400件。刘军回忆说:“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实施后,2009年和2010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量出现了大幅上升的情况。”

当时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淮安共接处争议案件31524件,超过1987年至2007年20年间的案件总量。大量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令仲裁机构、法院疲于应对,调处效能亟待提高。2008年,淮安市、县(区)两级劳动仲裁机构的案件调处成功率仅为34.3%,历史最低。

鉴于此,2009年10月起,淮安“四部门”联手,把一体化调处贯穿于案前、裁前、裁后、诉前、诉后、执行等各个环节,在原有仲裁庭、法庭基础上,增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庭、巡回仲裁庭、巡回法庭等流动平台,建立疑难案件研讨、信息通报、裁审庭审旁听等制度,规范自由裁量,统一调处尺度,一改过去调、裁、审程序衔接不畅和职能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高效化解了劳资纠纷,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其实就是通过优化社会资源,构建一个以‘提前研判、提前预案、提前介入’为核心,集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审判机关调解职能为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工作格局,从而实现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案前能化解的不立案、庭前能化解的不审理、裁(判)前能化解的不裁(判)决。”市仲裁院院长胡骏说。

成效立竿见影。2011年,淮安仲裁案件调处率从前一年的58.9%提升至89.2%,诉讼案件调处率也从2010年的68.4%提高到86.8%,平均办案周期由过去的56.7天缩短至23.8天,最快的一例案件调处仅用时40多分钟。

一体化调处高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淮安创造”,引起了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2011年12月3日,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5144期)以《淮安探索一体化调处高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为题介绍了淮安的经验做法。人民网、《中国劳动保障报》、《新华日报》、江苏新时空等媒体平台也先后进行跟踪报道。

不仅如此,近年来,淮安持续拓展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调处机制的内涵和外延,创新打造“劳动人事争议调处直通车”、“和谐娘舅”、“和”护淮商等服务品牌。

“我们的目标是把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进一步向多元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推进,实现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打造具有时代特征、淮安特色、行业特点的优质服务品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人社局副局长周焰说。

回眸处的价值观照

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调处机制是淮安在改革开放历程中的又一项创新,其作用已经在实践中得到充分证明。

从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调处机制的命名和实际运作看,这一创新的主要内涵在于“一体化”,包含互相关联的两个方面:一是调处流程一体化;一是资源配置一体化,实现相关部门之间在人力配置、信息沟通、联动机制等要素上的有机整合。

不过,从底层逻辑的角度观照,“一体化”的核心在方法创新,前提在“人随事走”的观念变革。对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有识之士从多视角进行了解读,其中一个视角就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互动。简单地说,当经济活动出现新变化时,上层建筑的某些“部件”也会因势调整,以回应经济活动的变化。但在政策和制度层面,上层建筑“部件”的调整需要统筹考虑“时、度、效”。当局地、局部经济活动出现新情况时,例如劳动人事争议数量增加而调处效果不彰时,该怎么办?淮安的回答就是坚持“人随事走”,通过机制创新打破部门之间存在的“壁垒”,构建“一体化”调处新格局。

如今,“人随事走”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中深入人心的观念,像“淮上关爱一件事”“拿地即开工”等淮安创新之举,无一例外体现了这一理念。值得一提的是,在当年,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调处机制的诞生并非易事,不仅需要改革的勇气,还需要首先树立“人随事走”的治理观,而后者正是我们在回顾改革开放峥嵘历程时,驻足回望并聚焦这一创新实践的原因。

■融媒体记者 何 弦 周 洋

杜勇清

标签:人事争议;淮安;劳动
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