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徐 柱 严 顺 曹 雨
融媒体记者 王妍妍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为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我市制定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淮十条”扶持政策,即日起施行。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先后出台“纾困45条”“淮政办20条”,推动组合式税费支持、减免房屋租金等政策落地。在对接国家和省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聚焦消费、旅游、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出台“淮十条”政策,延伸拓展增力度,明确各条措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着力提升政策获取便利度,集中力量扶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千方百计稳预期、提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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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30万元以下批零住餐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6月开始,针对自来水、管道天然气、供电费用按价格部门核定价格补贴10%,补贴期限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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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限额以上重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分档给予防疫、消杀支出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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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服务业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在不高于1%的基础上酌情再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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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有效传导至贷款端,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尤其是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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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幸福满淮安心消费”夏季购物节,对组织汽车、家电、餐饮、百货四大类促消费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商协会、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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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社会团体的会议、展览、差旅、培训、调研等公务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研学活动,优先委托旅行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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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系列活动,吸引疫情低风险地区外地游客来淮。鼓励旅行社组团招徕游客,在原有游客招徕奖励兑现基础上增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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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房展会,推出特价房销售,开展团购活动,支持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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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疫情影响比较困难的出租汽车企业,配发一定的防疫物资。对市区今年内选择更新使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购置人(单位)给予一定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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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疫情期间在保产保供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物流园区和我市以自有运力运输防控防疫和生产生活物资、当年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的物流企业,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