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31日淮安讯 3月28日,金湖县文物局向各镇(街)和县经济开发区发出一封《关于推进文物考古前置工作的联系函》,这是该县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又一举措。
金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考古前置工作,早在2019年,该县政府就在淮安市率先出台了《关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文物保护的意见》,明确将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区范围的项目,涉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的项目,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以外占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项目纳入文物考古前置管理范围。
在实施项目审批过程中,该县严格执行文物审批前置工作,做到依法依规推进。自2019年以来,共有项目12个纳入考古前置范畴。其中调查勘探8个(有4个项目随后进入考古发掘),区域评估4个,共出土各类文物340余件,出土文物以汉代、六朝、明清为主,其中,汉代文物约占60%,出土了4件六朝陶瓷器,明清文物占30%左右。
按照以往审批流程,项目建设单位需要向省文物局申请进行地下文物资源评估,省文物局批复至有资质的文物考古研究单位,文物考古研究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洽谈地下文物资源评估事宜,待勘探考古结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项目建设单位后续相关审批手续无法办理。为节省项目建设单位时间,金湖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金湖县文物局)创新优化办理流程,积极探索容缺审批机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在文物勘探报告出台前不进场施工,前期可放行办理其他报批手续;对一些明显无破坏地下文物资源的建设行为(如园林建设等项目),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可研报告,强调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疑似地下文物遗存的,应立即停工并报文物主管部门处理。这一制度实施以来,先后已为徐梁三期、荷玥名都、九里花园、徐梁花园二期、神州车业等14个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办理了容缺审批,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该县针对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等大面积地块,积极探索实施文物资源区域评估,自2019年县政府《关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文物保护的意见》实施以来,先后分两次对金湖经济开发区43个地块实施文物资源区域评估,为开发区、航空产业园建设留足了发展空间。(华祥 陈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