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3日15时许,一辆山东牌照的重型厢式货车在距离洪泽收费站出口约50米处突然停了下来,随后车内驾驶座与副驾驶座上的两人互换了位置,这一幕恰好被在此执勤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发现,民警当即将这辆货车引导至站前广场进行检查。
经查,这两人其中一人是车主,从未申领过机动车驾驶证,另外一人则是驾驶员。当日,驾驶员驾车带着车主从广州前往山东潍坊,行至安徽时,驾驶员犯困,于是准备停车休息。车主为了不耽搁时间,于是便主动提出代驾。当车主驾驶货车行驶至洪泽收费站时,发现前方有民警检查,便慌忙唤醒驾驶员并互换座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将营运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车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融媒体记者 王荣